大邑县青霞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大邑县公开招聘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者(四级)岗位:3人。
若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小于3:1,将适当降低招聘人数并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毕业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证书的加1分、中级证书加1.5分、高级证书加2分;
2.获得中央及省部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单位表扬、表彰奖励每次加2分。
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青霞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青霞街道西岭大道164号)。
2.报名时间
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材料
(1)纸质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及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一张);(5)户籍(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
5.报考须知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联系人:王老师028-8829515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地点:青霞街道办处3楼21号综合办公室(青霞街道西岭大道164号)。
笔试后请务必保留好准考证,如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进行面试。
(三)笔试政策加分审核
符合笔试政策加分条件的报名者,请在交报名表的同时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相关材料至青霞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现场审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基层党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23日,地点和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加分)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26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由青霞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5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到青霞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体检报告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7日17:00)。如体检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待遇按照《大邑县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霞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组解释。
附件
大邑县青霞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y.gov.cn/day/c138361/2024-01/09/content_662774116ac34dab842aafc77acbfa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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