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天河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卫生和心理医生服务项目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务和人数:校医2名[固定岗校医1名(汇景实验学校)、流动岗校医1名](临床医生、公卫医生、护士均可)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临床医生须持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和职称证书。
5.报考者须具有大专或以上的学历。
6.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提供个人无犯罪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24年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校医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8:00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报名方式,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及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923017481@qq.com。
3.本次考试设资格初审,请考生于考试前出示身份证原件与职位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1:3的比例或以上符合条件者,即安排笔试。
1.资格审查
笔试当天(笔试时间电话通知)上午9:00,先进行资格初筛。对相关证件原件审核,主要审查学历、学位证及其资格证书等鉴定证明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2.笔试
(1)笔试。(笔试时间电话通知,时间90分钟)。
(2)笔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岳洲路22号)。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当天下午公示成绩。
3.面试。
(1)面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考试内容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岳洲路22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后第二天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至校医岗位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聘用的校医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聘用校医工作的既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除外),同时每年可享受4周学校暑假和2周学校寒假。
(二)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相同学历、职称的编外人员一致,聘用校医人员享受学校寒暑假期间待遇与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材料。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82686。
附:岗位需求明细表(2名)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a-0VwcnxbPuTY5ID5r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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