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员工5名,派遣至宁波前湾新区智能制造专家决策委员会所属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从事前湾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共性课题研究及起草相关课题材料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一:招聘3人,
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不限,法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优先;
4.具有优秀的文字基础和理论素养。有主笔材料撰写或在相关刊物(研究机构)发表作品的代表作,从事相关项目经历的优先(报名时须提供作品);
5.有智库、研究机构等从业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二:招聘1人
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学、工学、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专业、会计、审计专业。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一定的综合文字材料能力,且有投融资、项目管理等领域从业经历。
(三)岗位三:招聘1人
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不限,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经济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优先;
4.具有优秀的文字基础和理论素养。有主笔材料撰写或在相关刊物(研究机构)发表作品的代表作,从事相关项目经历的优先(报名时须提供作品);
5.有智库、研究机构等从业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者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打开链接:
hhtps://www.wjx.top/vm/wkAVm32.aspx#或扫描底部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
(2).招聘计划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3).应聘人员如属于新区领导干部亲属(领导干部是指全区处<镇>级以上干部、科<股>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亲属是指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如实填写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如属于须回避的,应予以回避。对于未如实填报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公司按规定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3、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清单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
(1)纸质《报名表》;
(2)近期免冠一寸照;
(3)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学历证书(目前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均需提供);
(6)学位证书(目前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均需提供);
(7)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主笔材料撰写或在相关刊物(研究机构)发表的作品的代表作;
(9)其他证明材料;
4、面谈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环节。对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谈侧重对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笔试
通过面谈的应聘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由独立的第三方命题并组织考试与阅卷,内容为申论。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同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面试
根据招聘指标,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20%+笔试成绩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面谈成绩×2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若总成绩相等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以面谈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面谈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7、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体检参照2020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7、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三、相关待遇
1、聘期规定。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薪酬约20万左右,本科学历人员年薪酬约18万左右。
3、聘期管理。聘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或对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相关通知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因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不允许报考。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
上述电话请在周一~周五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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