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要求
(一)招考人数共计75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三)加分项:
1.应聘人员为烈士、因公牺牲、因工死亡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和子女或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5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3.荣获个人一等功的,一次加8分;荣获个人二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获个人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荣获一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2分;
4.持有C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1分;持有E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2分;持有B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4分;持有A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5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辞去本区内警务辅助工作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况。
(五)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确认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适当降低招录人数。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统一组织。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计算机考试、体能测评和面试,其中计算机考试、体能测评按招录岗位类别分别实施。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有意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至1月28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证明)、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到姜堰区三水大道59号(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北门信访接待室)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首先扫二维码进姜堰分局辅警招聘群,其次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再次测量身高。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四)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五、考试类别与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微信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50分)、4*10米往返跑(50分)。测试时间、地点通过微信另行通知。
3.计算机考试。满分100分,计算机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office软件等相关内容。机考时间、地点通过微信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报考警务保障科、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报考巡特警大队、派出所岗位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微信另行通知。
5.政审。按岗位需求中,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报考巡特警大队和派出所岗位人员各类成绩占比:体能测试成绩占比50%、笔试成绩占比25%、面试成绩占比25%。
报考警务保障科、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岗位人员各类成绩占比:笔试成绩占比35%、计算机考试成绩占比35%、面试成绩占比30%。
6.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经政审合格后体检。
7.录用。对报考警务保障科、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曲江派出所、罗塘派出所、天目山派出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报考其他派出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由派出所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决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待遇及其他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报考单位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姜堰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姜堰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辅管办0523-88031006
监督电话: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警务督察大队0523-88279455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2024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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