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93年,更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与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8年,成为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院聘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学院工作。
一、岗位需求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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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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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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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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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招生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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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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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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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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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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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与本学院及本学院挂靠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无师生关系。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职业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管理学、教育学及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学习能力。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2)岗位职责
岗位1:专项招生管理岗(院聘)
1.做好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工作;
2.做好新生报到,学生各类典礼组织工作;
3.协助做好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支持工作;
4.协助做好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班主任管理工作;
6.做好学历继续教育档案工作;
7.协助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策划及前期准备工作;
8.协助做好留学培训项目策划及前期准备工作;
9.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管理工作;
10.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专项培训管理岗(院聘)
1.协助编制学院培训计划;
2.做好项目设计及市场调研工作;
3.协助培训项目的策划;
4.承接各类培训项目,拟定培训合作协议;
5.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认证管理工作;
6.做好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7.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8.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和总结、统计分析工作;
9.做好试题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即日起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应聘方式
请下载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版及签字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扫描件;
3.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
4.往届生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https://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Word及PDF扫描件放置在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学院招聘指定邮箱bucmjjxyzp@163.com,邮件主题为“非编应聘+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注意:
1.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2.每名应聘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3.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应聘简历负责保密工作,恕不返还。
五、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
1.所聘岗位属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不解决北京常住户口。
2.聘用人员须与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聘期3年。项目聘编制外用工是一种补充性临时用工形式,此次招聘只与录用人员签订1个聘期的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聘。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地点为我校和平街校区。
3.工资福利待遇面议,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曹老师
联系邮箱:bucmjjxyzp@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