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是入选学科最多的中医药院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高等中医药学府。学校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3家直属附属医院和国医堂中医门诊部。
人才是引领和支撑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学校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体系。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壶天人才计划”。现诚邀有志于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领域研究的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国家资助力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纳入学校“壶天人才计划”者,同时享受校内相应待遇,享受附属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
三、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与北京中医药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4年2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开通)。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于2024年4月8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科技处,学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者,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壶天人才计划”招聘启事(https://www.bucm.edu.cn/zpqs/83989.htm),可同时申请加入我校“壶天人才计划”壶天青年学者或壶天青苗学者。
“壶天人才计划”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药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核心人才计划,引育并重,专兼结合,设立青年人才成长特区,畅通“博士后-优秀青年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战略科学家”成长“全链条”。
通过我校“壶天人才计划”评审者,同时入选海外优青项目的,即可在国家及部委相关待遇基础上累加享受学校的人才待遇。未入选海外优青项目者,入选我校“壶天人才计划”,可享受学校的人才待遇。学校为各类人才提供实验空间与平台,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硕博士导师资格认定的快速通道,在研究生招生名额、博士后招收名额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个性化的人才服务。具体薪资待遇一事一议。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五、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1.优青(海外)项目咨询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秦灵灵、杨阳彤晞、赵燕
联系电话:010-64286498、010-53911434、15201484725
联系邮箱:15201484725@126.com、201603002@bucm.edu.cn
2.意向性协议与壶天人才计划咨询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鲁艳春
联系电话:010-53911049、15650786516
联系邮箱:szkrcb@bucm.edu.cn
3.设岗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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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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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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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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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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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014,605033@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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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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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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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100,bucm_zyxy@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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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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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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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158,700515@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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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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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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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0012724,20155012@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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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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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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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247,700600@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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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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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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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287,hlrenshi@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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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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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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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316,rwxyoffice@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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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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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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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356,mks@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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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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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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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2391,bucmgxy@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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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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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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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1879,bjzyyyjy@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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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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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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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4286766,tzrs@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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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实验室(筹)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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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911879,bjzyyyjy@b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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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科技处
2024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ucm.edu.cn/zpqs/d7f5000520d1406bb8889e655d9c64b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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