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仙云涧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7日,属地方国有企业。公司以文化、策划、康养、运营为主线,涵盖策划执行、新媒体运营、视频制作、文旅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创公司。公司坚持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创新探索“文化+”“活动+”“视频+”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的发展模式,致力于挖掘、培育、打造本地的文化品牌和特色IP,讲好兴仁故事,唱响文化经济的“交响曲”。
现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简历筛选、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简历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公开招聘人员1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应聘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
5.符合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兴仁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投递《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邮件主题及《应聘人员登记表》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专业;
(三)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和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137092204@qq.com);
(四)咨询电话:18685956225(郭女士)。
六、面试
(一)面试总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排名从上到下择优录取;
(二)面试对象: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应变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面试时间:暂定;
(六)面试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公园里斜对面;
(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七个工作日内公布;
(八)成绩复核: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成绩公示后七日内向招聘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招聘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所应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应聘职位要求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确定是否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应聘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四)经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属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401/t20240130_83647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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