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罗湖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39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岗位
区属公办学校优秀教师39名,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目前一直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7.专业对口,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8.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9.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8日(18:00截止)。
2.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可用电脑或手机登录https://zp.luohuedu.net进行网上报名。
3.咨询电话:0755-22185773罗老师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见附件3);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选聘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通过罗湖政府在线进行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入围信息,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同时留意手机短信。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入职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专家组最后评议决定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政府在线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及拟聘学校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岗考核。其中,资格复审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进行。
拟聘人员在拟聘学校的教学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据此得出考核结论。如已在罗湖区担任非在编教师满1学期以上,则省略适岗考核环节。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同步征求公安部门意见。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准录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拟聘学校批准同意而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人才奖励补助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区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办理完聘用手续后,须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招聘工作,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2.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4年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个人承诺书.docx
4.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content/11/11127/post_11127930.html#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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