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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共招10人,8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截止日期:2024-02-21

工作地点:红河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粮集团)是2007年11月29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并由红河州国资委代为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粮食企业,注册资本3014万元,拥有4个子公司和一个分公司,总资产约6.6亿元,总部设在蒙自市,是全省第一家国有粮油集团化企业,也是全州最大的粮油龙头企业。主要负责开展政府储备粮的收购、存储、调运、销售及粮油、饲料加工和进出口业务,保障红河州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发展。现为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力量,推进人才优先战略,决定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8个岗位,包含1个经营管理岗、2个中层管理岗、7个一般职员岗,需求共计10人。

(一)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经营管理层:红粮集团副总经理1名(职业经理人);

2.财务产权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会计(出纳)2名;

3.综合管理部:党务专员1名;

4.风险控制部:风险管理专员1名。

(二)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1.粮油储备部:保管员2名;

2.财务部:会计1名。

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5.具备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

3.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招聘纪律行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初轮面试+笔试、第二轮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递补→办理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2月21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HLJT3726434@163.com。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需个人签字)、最近半年个人5分蓝底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荣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注: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我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初轮面试+笔试名单)通过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初面及笔试

1.初面具体安排,资格初审合格后的所有考生进入初面环节。

(1)红粮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中层管理岗(财务产权部部长、副部长)初面安排:

第一轮面试,面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报考人数达不到3人及以上,或第一轮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3人的,则第一轮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

(2)会计岗、风险控制岗、党务专员岗、保管员岗初面+笔试安排:

初轮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轮面试总分40分,笔试总分60分,笔试阶段主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

初轮面试+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按照1:3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如初轮面试+笔试成绩排名相同,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进入第二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初轮面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递补进入第二轮面试,如初轮面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仍低于1:3比例,则本岗位视为流岗,不再进行第二轮面试。

特别说明:初轮面试+笔试考核将根据报考人数安排在同一日或次日内完成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初面+笔试成绩和拟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第二轮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报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拟面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出现证明材料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资格复审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普通岗应聘人员因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初轮面试+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第二轮面试

1.红粮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中层管理岗(财务产权部部长、副部长)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录用候选人,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录用候选人,按主考官考核分数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主考官考核分数相同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第二轮面试无8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则本岗位视为流岗。

注:红粮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岗位第二轮面试,以业绩评价考核为主。

2.会计岗、风险控制岗、党务专员岗、保管员岗采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无合格人员,则本岗位视为流岗。

3.第二轮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七)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

按照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第二轮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情况,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十一)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任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聘任人员属国有粮食企业同行业人员可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十二)递补

招聘过程中,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4: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符合条件候选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红粮集团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公司为员工依法购买“五险一金”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具体岗位薪酬详见《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五、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二)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公告。

(二)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三)报考人员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七、招聘及监督电话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90号

联系电话:方老师0873-3726434

监督电话:罗老师1388737295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附件1红粮集团及下属企业2024年第一批次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承诺书.docx

附件4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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