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等5所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我市在编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www.danzhou.gov.cn)。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2月25日17:00。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字捺印、并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名。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⑧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2月25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时间提早报名。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至2月29日15:00,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
①笔试时间:3月30日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②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
③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捺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审和考察,同时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预录与递补
经考核与体检合格后,依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73722、0898-65351474、0898-65338399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2333428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5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402/t20240205_3590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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