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以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先进的科研平台为基础,发展目标是按照《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面向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智能医学装备、智能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和领域应用为主攻方向,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和理论、方法、工具、系统变革,促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增进人工智能与社会生活生产深度融合,助力北京成为国际人工智能基础理论、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源头。与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共享人工智能、大数据、高性能计算资源平台,深化信息共享与学术交流合作,共同建设人工智能优势学科,培养人工智能方向的优秀研究生。与韩国亚洲大学签署科研与教育合作协议,成立“中韩人工智能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开展新一代技术研究,共同进行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领域的博士培养。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型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实验实训基地”,围绕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领域应用,开展高水平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团队,培养满足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推动学科专业的转型升级和交叉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经北京肛肠学会批准,成立“北京肛肠学会医工结合研究中心”,共同研制先进智能医学理论、技术和装备,推动先进医学装备在肛肠领域的应用。研究院是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人工智能分会副秘书长单位、中国石油化工信息学会理事单位、中国石油化工研究会理事单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人工智能学科骨干
职位简介:承担学科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科研与教学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科研方向:智能医学装备、制药工业智能机器人、认知计算
岗位类别/等级:专业技术岗七级及以上。
招聘人数:1人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博士
专业要求:计算机视觉、图形图像、光学、机器人、机械、半导体、电子、控制、数据科学、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等相关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其他条件:学术背景优秀,具有引领学科建设的能力,在本科学领域已取得较高学术造诣并有一定影响;能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具有组织新研究方向以及创新团队的能力,带领本学科在重点研究领域形成特色研究方向,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具有相关研究背景和成果的人员优先,有国外学习经历或博士后经历、知名学术、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招聘岗位: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职位简介:协助方向带头人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开展科研与教学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科研方向:智能医学装备,制药工业智能机器人,认知计算。
岗位类别/等级:专业技术岗十级及以上
招聘人数:2人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视觉、图形图像、光学、机器人、机械、电子、半导体、控制、数据科学、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等相关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其他条件:教育和学术背景优秀,具有参与学科建设的能力,有相关研究背景,主持/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有国外学习经历或博士后经历、知名学术、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类别
1.学科骨干岗位
招聘学科骨干,为人工智能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储备人才力量。
2.优秀教师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体岗位等级由学校根据拟聘人员情况按程序确定。
学校为吸引优秀人才,设置高岗位、高待遇、高任务的准聘制引才模式,对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通过准聘副教授或准聘教授引进。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工作纪律,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具体年龄以公告为准。
6.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7.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就业手续,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8.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9.应聘人员为本市调入人员的,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学科骨干岗位和教师岗位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聘登记表(学科骨干、教师岗位)》,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性别-本科毕业院校-最高学位-应届/社会在职-高校人才网”命名后,同时投递到岗位联系人邮箱anxiang@bipt.edu.cn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18时。
2.资格审核
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3.部门初选
根据岗位类型不同,采用函评、面试或笔试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4.学校复选
根据岗位类型不同,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综合考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推荐拟聘人选。
5.确定拟聘
根据推荐拟聘人选学习教育背景、工作实践经历、成果等情况,学校审定拟聘人选和候补人选。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档案审查,并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五、联系方式
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请咨询:安老师,电话010-81297895邮箱anxiang@bipt.edu.cn。
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富老师,电话010-81292245,邮箱rsc@bipt.edu.cn。推荐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办理入职,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公开招聘政策拟聘的人员,学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ipt.edu.cn/pub/ai/xwdt/tzgg/4e219a5b70f04bc09f8090a32cce10d7.html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