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治理需要,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和《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选任+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组发[2023]139号)要求,现就公开招聘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80名,其中,措勤县16名、改则县13名、革吉县6名、噶尔县30名、札达县8名、普兰县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区现有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优先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符合配备社区工作者的社区现任专职工作人员(含专职网格员)、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中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
5.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
线下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到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填写《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3),在资格审查期间将政审表交到地委组织部候审。
线上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请本人填写《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3),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aljcjsn@163.com
咨询电话:0897-2827088
(二)资格审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
由地委组织部联合地区人社局组织专人审查报名人员相关材料。《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在天上阿里、藏西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于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地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考试(2024年3月23日)
(一)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总分各为100分。
(二)笔试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西藏阿里地区陕西实验学校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的50%+申论得分的50%。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成绩公布(2024年3月30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在天上阿里、藏西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考试(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4日)
(一)面试地点。后期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地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进行复查,弄虚作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三)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计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公布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2024年4月19日)
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在天上阿里、藏西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2024年4月24日)
由地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阿里地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体检报告送至地委组织部组织科。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9日)
(一)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上阿里、藏西先锋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地县两级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和乡镇、社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公示结束后,提请地委会会议研究。
(二)聘用。拟录用人员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由阿里地委组织部统一分配,与各县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档案转入工作社区所在县,由各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九、岗位待遇
(一)职务等级工资。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岗位分为四级,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为一级,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为二级,“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及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三级,居务监督委员、基层党建、民生事务、网格及社会治理等岗位为四级。每级工资设16档,一级1档6100元,二级1档5300元,三级1档4600元,四级1档4000元。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档次,逐步增加等级工资,具体参考《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资金。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资金占30%。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城市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
(三)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地区内、跨地(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晋升机制。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五年、考核优秀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乡镇班子。
(六)婚假待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七)产假及护理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八)其他待遇。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附件:1.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岗位
2.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阿里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政治审查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s.al.gov.cn/info/1096/1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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