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提升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等水平,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人才需求,依据我院2023年12月28日发布《安徽省(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人才招聘预公告》(以下简称“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
《预公告》中招聘岗位共计19个,计划招聘人数47人,因工作需要,增设24020、24021、24022岗位3个,增加招聘人数6人;24005、24006岗位各增加招聘人数2人,减掉24016岗位减少招聘人数1人。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按照《预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及以上的: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面试等事宜后续另行通知;其他岗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人员招聘第三方服务单位组织。特别提示,因《预公告》发布时间较长,工作需要岗位调整,所有应聘人员需从网上平台报名系统重新进行报名。
(一)网上平台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进入“招考平台网站”(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63)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2日16:00前关注招考平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13日16:00前通过招考平台网站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退回所缴纳的笔试费用。
5、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时间以招考平台网站系统通知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以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在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岗位表中优先项确定,若再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以百分制计算。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公布为准。
(五)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岗位表中优先项确定,若再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在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体检、考察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相关事宜
1、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联系电话:15556061257(组织考务处)
0551-69118011(人事处)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查询网站:
医院官网(http://www.hffy.com)
招考平台网站(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63)
附件: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岗位代码 | 科室 | 职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需求学历 | 需求 人数 | 类型 | 具体要求 |
24001 | 妇产科 | 医师 | 妇产科 | 博士 | 3 | 科研型/临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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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2 | 妇产科 | 医师 | 妇产科 | 硕士研究生 | 3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
24003 | 妇产科 | 医师 | 妇产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型 | 专硕,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收录的三区或影响因子2分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必须是已见刊,并提供检索证明; 获得市厅级以上研究生课题(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或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成果,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 |
24022 | 妇产科 | 医师 | 妇产科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型 | 30周岁以下,四证合一 |
24004 | 科研岗 | 科研 | 基础医学相关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生命科学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科研型 | 发表SCI2篇及以上,影响因子大于5 |
24005 | 儿科 | 医师 | 儿科学(新生儿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4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
24006 | 儿科 | 医师 | 儿科学(普儿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4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
24007 | 产后康复科 | 医师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规培证书或初级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
24008 | 产后康复科 | 技师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临床型 | 具有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取得规培证书或初级康复治疗师资格证,30周岁及以下 |
24009 | 超声科 | 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超声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
24020 | 超声科 | 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超声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 | 临床型 | 须取得硕士学位,三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初级职称者需具有超声医学规培证书 |
24010 | 放射科 | 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方向)、放射影像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
24011 | 放射科 | 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型 | 四证合一,有大型仪器(CT/MRI)上岗证,30周岁及以下 |
24012 | 病理科 | 医师 | 病理学或分子生物学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科研型/临床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24013 | 病理科 | 技师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不限 | 2024年应届毕业生 |
24014 | 药学部 | 药师 | 药学(临床药学和药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科研型/临床型 | 2024年应届毕业生 |
24015 | 医务/院感/科教等 | 工作人员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2024年应届毕业生 |
24017 | 儿保中心 | 医师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博士 | 1 | 科研型 |
|
24018 | 儿保中心 | 医师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博士 | 1 | 科研型 |
|
24019 | 护理 | 护士 | 助产 | 本科 | 20 | 临床型 |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 |
24021 | 乳腺科 | 医师 | 甲乳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型 | 30周岁以下,四证合一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ffy.com/cn/info_101.aspx?itemid=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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