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或职称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5、曾参与邪教、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聘劳务派遣制人员;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大庆高新区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通过大庆高新区网站https://dhp.daqing.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填写《求职登记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rlzy6041916@vip.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学历”。《求职登记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30至3月18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459-6041916
(三)资格审查
求职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补充。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聘用。
四、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2个月),按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岗位对应的薪资待遇按月发放,含有绩效的岗位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期间按基本工资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求职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1: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求职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dhp.daqing.gov.cn/gaoxinqu/xwzx3/202403/c05_332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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