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我单位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B、C两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获得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五)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合作导师与招收方向
合作导师与招收方向_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见附件);
(二)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2024年博士毕业证明材料;
(三)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申请人请在2024年3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为:“博士后+姓名+研究方向+毕业院校”;纸质材料寄至指定地址,相关材料概不退回。
资格审查后,我单位将通知申请人面试,对其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学术考核,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10-8742098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历史理论研究所综合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4年3月5日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lls.cssn.cn/tzgg/202403/t20240305_5736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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