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西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社区群众,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未达到重新录聘用所需最低年限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01财务人员
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会计与审计类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
3.1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02临床医生
招聘人数:2人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本科及以上
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满2年
03美容科医生
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岗位要求:
1.40周岁以下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证
4.本科及以上
5.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美容皮肤相关工作经验
04儿童康复科
招聘人数:2人
专业要求: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中医康复技术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
2.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及以上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外);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在医疗机构从事儿童康复工作满3年且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备注: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入职后,2年内须取得康复治疗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15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提供身份证
2.学历证明
3.执业证明
4.职称证明电子扫描件
5.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表格内需附近期免冠白底彩照(表格附后)。
附:聘用人员登记表.doc
(三)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西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人事科:0597-3101105(林)。
②线上报名
请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邮箱地址:xlxpwsy@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填写《西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表),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名表建议用电子表格填写,勿涂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学位须为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西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请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需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经院委会同意后实施。
2.笔试内容: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1)医疗相关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2)财务人员:财务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必须达及格线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内容:公共题
3.面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4:30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取办法
(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除体检标准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的,需由院委会讨论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接到单位体检通知后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非在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中心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新罗区西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yDzI08k0iK35Kd86c03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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