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域简介
新丰县地处广东省中部偏北、韶关市南端,是广州、清远、惠州、河源、韶关五市交汇处,有着“中国岭南避暑胜地”之称,为韶关对接、融入“双区”、两个合作区的战略前沿。交通区位优越,广州地铁37号线延伸至新丰已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大广高速、武深高速、韶新高速等交通要道贯穿新丰全境,经大广高速1.5小时可直达广州,经武深高速2小时直通深圳。
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稀土探明储量约占广东稀土矿67%,广晟有色稀土、亚洲装机容量最大的生物质电厂—韶能生物质、海螺鸿丰水泥等一批项目建成,世界500强企业广汽集团—广汽测试中心、投资超百亿元的万洋众创城和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项目相继落户新丰,以新能源汽车、新型建材、环保餐具、绿色食品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加速成型。温泉资源丰富,国家AAAA级景区云天海温泉、国家AAA级景区云髻山闻名珠三角。
新丰县重才识才爱才氛围浓厚、成效显著。有专业人才服务团队为人才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通过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优化“一卡通”服务功能,配套人才创新创业、住房安居、医疗社保、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让各类人才在新丰安居乐业、成就梦想。近年来,政府特聘专才引育工程入选广东省人才工作创新案例,成功申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科技专家工作站、名校长工作室等平台,县城核心区域建有人才广场和人才公寓,是一个让人才近悦远来的地方。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新丰各项事业的发展急需更多优秀人才。新益求新,丰收人才。秀美新丰,诚邀天下英才共谋发展!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3月19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宣传文化类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企业类聘用人员执行相关企业规定的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的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即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宣传文化、产业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类专业的人才),经我县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并报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功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在上述人才津贴基础上叠加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六、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一)线上报名。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应聘人员按“新丰县高层次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高层次人才+202401+张三+西安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扫描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按照岗位表对应邮箱地址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相关单位或企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线下报名。我县将组织招聘单位赴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审核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新丰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提交可编辑版和有签名及日期的扫描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实践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医疗卫生类岗位不作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报名时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获聘人员,需在首聘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4.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一)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宣传文化类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3.考试环节其他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总成绩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nfeng.gov.cn/)公布。
(二)企业类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由招聘企业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场次和形式将以信息、电话等形式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宣传文化类高层次人才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根据岗位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二)企业类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安排。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正式入职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在正式入职后,交通费用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内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300元/人,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外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500元/人。
4.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投诉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0751-2255506。
5.本公告由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20240319.xls
附件2:新丰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20240319.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612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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