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梁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整体素质,现将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共计招聘硕士研究生38名,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太原理工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4月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
报名地点:2024年3月29日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体育馆
2024年3月30日-4月1日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就业中心报告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同一家企业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其本人取得或拟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
1.体检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留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吕梁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吕梁市属部分国有企业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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