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乌珠穆沁旗引进名优教师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西政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经西乌珠穆沁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家型教研员空缺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人才数量和类型:3名专家型中学教研员。
引进人才用人单位: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
(一)引进岗位
在中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小学数学(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授课)6个学科中,经评审优中选优引进3名专家型教研员。
(二)岗位要求
1.熟悉本学科教学标准和教材。对备课、讲课、作业、辅导和考试评价等重要环节有深入研究。熟练掌握和运用观课、说课、议课、评课技能。
2.履行本学科初、高中教研员职责,开展基于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教研活动。
3.承担学校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达标课等校本教研任务,推动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4.指导本学科校本教研工作,培养优秀教研员人才。
5.具备组织能力并有一定的亲和力,掌握并熟练运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研活动,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正式退休。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经历与经验
1.须具有20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自治区(省)、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或获评为盟(市)级以上各学科名师。
3.在长期任教的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科研领域内成效突出,具有丰富的指导中高考总复习经验。
(四)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5日8: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
2.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公告》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公开引进专家型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报名所需材料以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wqjyjrcyj@163.com,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资格初审通过后由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公开引进专家型教研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照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均扫描为PDF格式;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均扫描为PDF格式;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扫描为PDF格式;本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相关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本人获得自治区(省)、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获得盟(市)级以上各学科名师相关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科研领域取得成绩的印证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个人简历为WORD格式。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对接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即报即审,报名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家评审前,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专家评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考察体检及公示审批等环节,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专家评审。由本次引进工作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教学研究和教研能力进行面试、评审,按岗位设置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核环节人员。
(三)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果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四)考察考核。旗教育局会同旗人社局、用人单位向报名人员所在地调取报名人员人事档案,对引进人员进行“一对一”严格考察考核。
(五)公示。对通过上述程序的拟引进人员统一在报名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
(六)聘用和待遇
1.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少于3年。
4.服务费用实行年薪制,基本标准为每年15万元(税前);用人单位提供临时居住、就餐等便利条件。如引进人员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服务协议的,服务协议自然终止,同时根据完成实际服务情况给付服务费。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届时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等额确定引进人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平台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9-3916102、0479-6829100
附件:公开人才引进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公开人才引进教研员报名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wq.gov.cn/xwzmqq/ywdt/tzgg/20240325172420136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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