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促进岱山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市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31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24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其中,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面向优秀辅警岗位招考对象为:现任岱山县公安局辅警(列入员额),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在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协助打击违法犯罪、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的;
2.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项,或者在我国获得专利授权的(均为单独权利人或排名首位权利人);
3.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评定具有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特长技能且在实战中发挥较大作用,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
4.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持有ALPA中级证书(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4月27日前取得)的;
5.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2年以上,近二年内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党政部门表彰奖励1个(含)以上的(不包括各类通报表扬),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表彰奖励系同一事项的,合并计一次优秀;且持有ALPA中级证书(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4月27日前取得)的(岱山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580-4400612)。
(八)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岱山生源并在岱山县应征入伍的(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退役大学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退出现役的大学毕业生;
2.2023年12月前退出现役后复学,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相关条件已参加2023年首次报考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或放弃2023年首次报考的退役士兵(岱山县安置办咨询电话:0580-4406023、4479326)。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在2024年3月2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8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http://www.daishan.gov.cn/)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实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前60%划线取整(不四舍五入)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面向优秀辅警和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者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列入排序范围、不设合格分数线。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主要结合在部队的表现量化计分,具体考核按照舟山市安置办制定的办法实行,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笔试和考核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考核成绩×30%),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5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2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出具退役补助金交收凭证。具体聘用单位按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7334113、4486262,监督电话:0580-4472743。
附件:2024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ishan.gov.cn/art/2024/3/25/art_1229286715_3846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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