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是中共梧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主要业务包括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党校教师岗位2人(事业编制,1人使用市委党校编制,1人使用市紧缺人才储备中心周转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条件:经济学类,其中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学等专业优先考虑。
4.使用市紧缺人才储备中心编制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梧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合作协议的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双一流高校或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工作,即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wzdx3888395@163.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查审
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以及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授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授课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
(一)试讲授课。试讲授课时长为30分钟,随后进行10分钟的问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二)面试。试讲授课环节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三)考察人选确定。依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和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人际沟通和心理调试能力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考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察人选,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和市委人才办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市委党校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办理入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待遇
应聘者经考核被聘用后,其工资福利按国家、广西和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规定执行。符合我市当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可按引进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4-3883195,13877489856。
中共梧州市委人才办中共梧州市委党校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