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河北大学文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2023年以来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以具体岗位需求为准),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如下: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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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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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历、教育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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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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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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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本科或人文社科背景硕士。(中文本科要求毕业于河北大学或985、211院校)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擅长PPT制作,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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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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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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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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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曲学研究中心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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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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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历,古代文学、文献专业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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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将材料发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命名。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8日。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每页需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具体有:
1.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5.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资格审查
河北大学文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文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同。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0312-507930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1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xy.hbu.cn/info/1049/31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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