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建设改造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原名为辽宁省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办公室,现隶属于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前期准备、综合调研、可行性论证、推进项目执行、配合协助贷款方及国内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检查、项目完工后评价等项目咨询管理工作,是我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实施、全过程管理的省级项目协调机构。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省项目管理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项目经理岗,2人。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有较好的英语阅读能力,熟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和环节,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项目管理问题诊断和解决能力,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相关经验优先,了解公司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及相关建设行业法规,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计算机软件系统,有较好的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执行力,责任心强。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邮箱:lucrpo@vip.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公司咨询电话:024-2394219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zw.ln.gov.cn/gzw/wzsy/tzgg/202404031406297783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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