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街道财政所利用空余事业编制,面向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卫生系统所属医院职工除外),公开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6名(县防灾减灾指挥中心2名、东顾山街道财政所1名、岗湾街道财政所1名、移湖街道财政所2名),具体要求详见《庐江县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街道财政所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性好,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进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4年4月),且历年来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0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并盖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一份;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各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未达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考试
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超过30人的,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准。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费用在领取时现场缴纳(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进入事业单位时间早、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下同)。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开始前,选调单位应制定考察方案,考察工作依照考察方案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被选调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社会信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出现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及调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和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选调人员须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选调单位重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尚在我县最低服务期内的,须在新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继续约定,补齐未满部分。选调人员需在新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的缺额岗位内,按竞聘上岗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有空缺的岗位或转聘至其他空缺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予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1.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0551-87333270(县应急管理局)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2.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551-8732864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
1.庐江县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街道财政所公开选调岗位表.xls
2.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同意报考介绍信(模板).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247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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