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的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本次人博会共引进紧缺专业岗位3个,共计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紧缺专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贵州人博会紧缺专业人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2024年4月10日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guizhou.gov.cn)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zspzy.cn/)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4月15日9:00-4月17日24: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2024年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引进紧缺人才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完整报名信息且在附件中上传学历证、学位证及所选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spzzrsc@163.com。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他身份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进入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17日24: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国(境)外学历专业由学院组织相关系部3-5名同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进行认定,资格初审结果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2024年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引进紧缺人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紧缺专业岗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851-85965111,0851-86847212,0851-86847213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若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5人的,转为“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评审
(1)发布现场评审信息。根据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安排,于4月27日-28日在规定地点集中开展现场评审。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具体事宜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发布现场评审成绩。现场评审成绩当日告知考生本人,并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现场评审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场评审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现场评审和现场评审成绩未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现场评审当天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根据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到场。(如考生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校提供的各科成绩表2份;
②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他身份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紧缺专业岗位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⑦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⑧应聘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2.线上初评+线下考核
(1)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工作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线上初评相关事宜将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未参加线上初评或未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线上初评成绩计算:线上初评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该成绩将按照40%计入总成绩中。线上初评成绩在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线上初评成绩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线上初评。
(2)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根据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与采用“现场评审”方式的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一致。
根据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1.线下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要求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线下考核或线下考核成绩不到70分及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线下考核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
3.线下考核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满分100分,线下考核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线下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线下考核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线下考核成绩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线上初评成绩占40%,线下考核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线上初评成绩、线下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线下考核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现场评审或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现场评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2024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进人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从体检环节开始进行。
(七)拟聘人员公示
经由资格初审,现场评审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上报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引进人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对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5965111、86847212、86847213(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85980929(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四)所有应聘人才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报上级部门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紧缺专业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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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zspzy.cn/n494/20240411/i5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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