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共招31人,29个职位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需求专业(供参考):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公共管理学,专业不限
查看更多截止日期:2023-07-18
工作地点:盐城
博士研究生
网上系统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公共管理学,专业不限
盐城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学校跻身全国卫生高职高专院校第11名,是江苏省唯一四星级卫生类高职院校(《2018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2017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首次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高职)排行榜》中,我校位居全国卫生高职院校第一,初步达到了国内一流卫生高职院的目标。
目前,学校设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影像学院、临床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康复医学院、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19个专业(方向),有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单位和主席团单位、江苏省医药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和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卫生高职院校教学协作会牵头单位,凸显了学校在行业的影响力和引领示范作用。学校是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效促进盐城及苏北地区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不断提升。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应聘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2023年7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2023年7月19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2023年7月20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2023年7月2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
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jsmc.edu.cn/789/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考生若成绩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本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76010
联系人:罗老师、滕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5-885886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7月6日
附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岗位表 |
||||||||||||||
编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考核方式 |
其他说明 |
政策咨询 联系方式 |
G01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护理教师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社区护理)方向教学、科研、临床工作 |
1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02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护理教师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社会组织与健康老龄化等方向教学、科研、临床工作 |
1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03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药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完成药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04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药学服务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完成药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临床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社会人员 |
本科专业为药学类,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药学工作经历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05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药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完成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等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临床药学或临床医学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06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药管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完成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药事管理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药学类、卫生事业管理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07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生物制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完成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生物制药、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发酵工程(药品研究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08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内科学教师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内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09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内科学教师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内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0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儿科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儿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社会人员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11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2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急诊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急诊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3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口腔临床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 |
1 |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4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中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针推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建设,针灸学、中医适宜技术等课程教学、实践及相关教科研工作 |
2 |
针灸推拿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针灸推拿学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15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医学影像教师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建设、科研团队组建及教学等工作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放射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6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医学影像教师2 |
专业技术岗位 |
人工智能领域软件研发、科研及教学等工作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相关方向)、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相关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式识别、图像与视频处理、计算机图形学与可视化)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7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建设、软件研发、科研及教学等工作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8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放射治疗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建设、科研及教学等工作 |
1 |
放射治疗物理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人工智能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19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康复治疗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临床医学、特种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工程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0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
1 |
言语听觉康复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教育康复学、特殊教育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1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医学检验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医学相关方向的科研等工作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临床遗传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22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预防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预防医学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区医学与健康教育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23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药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的药理学课程的教学工作;2.从事药理学相关研究工作;3、从事药理课程建设。 |
1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
G24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病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病理学、病理生理学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5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病原生物学、免疫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口腔医学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6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思政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教学、科研工作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中共党员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7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思政研究带头人 |
专业技术岗位 |
教学、科研工作,组建教学、科研团队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1.中共党员;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带领团队获得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省一等奖以上。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8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辅导员1 |
专业技术岗位 |
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 |
1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1.具有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G29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辅导员2 |
专业技术岗位 |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
1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1.具有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
面试100% |
编内 |
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
公告热度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高职高专院校 公立(国有) 5000-9999人
求职安全提示
求职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有收费、指定医院体检等行为,请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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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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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教师1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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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教师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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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教师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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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管教师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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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教师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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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教师1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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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教师2 面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 1人 盐城2023-07-17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