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4年,入选全国首批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2019年、2022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相继为学校授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内蒙古工匠学院。
建校68年来,学校始终与祖国命运同频共振,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8万余名,涌现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北疆工匠”等一大批新时代工匠,被誉为“草原上的工匠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889亩,建有建华、呼大两个校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全日制在校生10728人,固定资产总值7.35亿元。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749人,其中专任教师601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7.3%,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为74.54%,拥有博士20人、在读博士47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0人(二级教授4人、三级教授4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全国最美教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
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打造人才培养高地。建有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4门,全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2部教材获评首届国家优秀教材建设二等奖,12部教材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7部教材入选省级规划教材。近三年获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国奖13项,2019年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近五年,学生累计获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奖项119项;在“互联网+”“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4项、省部级奖项232项,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育训并举,打造社会服务知名品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校外实训基地209个。拥有国家西北地区唯一的国际焊接技师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上汽大众SCEP校企合作项目培训基地。是全国首批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
面向未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工匠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全国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实际,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为学院“双高”建设增添力量,共同携手努力向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迈进!
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引进对象及条件 | 第一类 |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见附件)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
第二类 |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第五类层次人才中: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 |
第三类 |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
第四类 | 具有本科学历人员,且具有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第六类层次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
引才专业 | 工学、理学 |
引才名额 | 拟引进人数10人 |
引才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
引才待遇 | 一类人才 | 总体费用100万元起(住房补贴50万元,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具体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业绩和学术水平,由党委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研究决定。 |
二类人才 | 1.理科总体费用60万元(住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文科总体费用55万元(住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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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才 | 1.理科总体费用40万元(住房补贴2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8万元); 2.文科总体费用32万元(住房补贴2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根据专业紧缺情况,调整相关待遇,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最终引进待遇。 |
四类人才 | 总体费用3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资助科研启动(参加技术技能大赛)经费10万元]。 |
其他相关待遇及政策 | 1.落实包头市事业编制,享受包头市人才引进待遇; 2.根据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受聘相应岗位,校内待遇最低享受副高七级; 3.学院柔性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需求; 4.根据专业紧缺情况,调整相关待遇,总体费用40万元-100万元,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最终引进待遇。 |
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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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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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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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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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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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qianren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changjiang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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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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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qianren计划”入选者,“青年changjiang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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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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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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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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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简称为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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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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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聘程序
第一步 | 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邮箱bzyrscrck@126.com |
第二步 | 学院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查(人才引进标准)、面试测评 |
第三步 | 体检、考核、考察(含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 |
第四步 | 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研究 |
第五步 | 公示、办理人才引进人事手续 |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btvtc.cn/
人事处邮箱:bzyrscrck@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0472-3320023,李老师:0472-33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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