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中学是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安徽省示范高中,承办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合肥市第十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行政干事一名,招聘人员为校聘,无编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要求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细心严谨、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文科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新闻写作、文字表达、档案管理、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新媒体应用并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工资待遇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择优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工资待遇按学校现有聘用行政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3.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学校代扣代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4日20:00或报名人数达6人即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以下附件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荣誉证书等电子照片、个人作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发电子邮件至1063279437@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十中办公室招聘+姓名+联系电话”;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学校通知,通知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被通知者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学校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3.体检
(1)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到学校指定的合肥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体检次日向学校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入职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未按时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
咨询联系人:何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459968 18326177937
附件:合肥十中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24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fshz.com/zsks6295316589780019/info.aspx?itemid=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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