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始建于1960年,1997年获批浙江省属高校首个外语类省级重点学科;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一流学科,2022年获批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目前建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与跨文化研究”“外国文学与比较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四个培养方向。学科在保持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教育与教师发展研究2个传统优势方向的基础上,形成了“外语教育与语言认知研究”“海外汉学与跨文化研究”“中国形象国际传播媒体话语研究”“非洲与非裔文学研究”“日本对非政策研究”等5个特色研究方向。
近5年学院教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项、省部级项目24项,发表CSSCI、SSCI、A&HCI及各类重要转载论文近100篇,出版著作100余部;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省哲社优秀成果奖2项。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门、浙江省一流课程、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课程、商务部援外培训精品公共课程等各类省部级课程36门;获批浙江省首批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等省级教学项目10余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项。30多年持续深化RICH外语教育实践与研究,相关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多位教师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大赛特等奖、冠军,培养了浙江省近一半中学英语正高级、特级教师,是实现学校“一流师范”建设的主要力量。
我们诚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进站基本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成绩优秀。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生称号。
3.进站前,以第一作者(限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身份,在一级或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
4.作为主要完成者(国家级排名前5,省部级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5.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材料证明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6.两位推荐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同行专家。
确因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流动站博士后导师同意,流动站工作班子评议,一致认为有发展潜力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相关待遇
(一)非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实行基础年薪制+绩效考核奖,基础年薪25万元(含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人员不发放薪酬福利,但可享受绩效考核奖。
(二)绩效考核奖发放标准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执行,中期考核优秀者可享受绩效考核奖5万元,出站考核优秀且按期出站者可享受绩效考核奖5万元。学校设立“博士后英才”支持计划,对创新能力强、特别优秀的博士后给予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租住学校住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租金,或由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校本部1200元人民币/月,杭州校区1800元人民币/月。在职博士后、本地有住房的博士后,学校均不提供住房或租房补贴。
(四)凡在我校工作的非委托培养的博士后,在站期间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符合学校科研奖励条件的,统一纳入学校科研奖励范围。
(五)学校资助新进站博士后5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用于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邮箱:flc@zjnu.edu.cn
电话:0579-82299168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办
邮编:321004
附件下载:
1、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及招聘计划.docx
2、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及办理流程.doc
3、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docx
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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