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投房产)于2022年12月5日注册成立,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因工作需要,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3日24时止
2.报名邮箱:nbdfzc@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应聘鄞投会计岗)
6.联系电话:8802837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现场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
5.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六、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谈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以递补。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以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以上工作人员由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296819
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06日
·附件:鄞投房产出纳-统计.xlsx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项目制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405/t20240506_113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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