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1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别为内勤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团队合作意识强;
3.有志于从事党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姓名+编外”命名),发到我校电子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三)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初审通过人数不足1:3,将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以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今日临安—公告公示”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100号。
联系电话:0571-8954239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docx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2024年5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nan.gov.cn/art/2024/5/6/art_1366335_59107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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