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2024—2025学年,我市将组织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为做好银龄教师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2024—2025学年乐昌市银龄讲学教师计划招募2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二)乐昌市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
(三)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服务期间,由乐昌市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5月27日至5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讲学的地区及岗位,填写《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休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乐昌市乐城街道公主下路66号乐昌市教育局五楼505室)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乐昌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考核。由乐昌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至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应募期间内通讯应保持通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募资格。
(四)公示公布。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乐昌市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8月30日前)。乐昌市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乐昌市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见附件3)。
(六)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2.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
(二)政策保障
1.学校为银龄教师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生活设施及住宿则要依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2.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为准。
联系电话:0751-5569052。
附件:
1.2024-2025学年乐昌市招募银龄讲学教师计划表.xls
2.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
3.乐昌市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doc
乐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echang.gov.cn/sglcjyj/gkmlpt/content/2/2632/post_2632560.html#4583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