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力学与工程安全重点实验室(原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定位于岩土力学与工程安全学科应用基础研究,2023年6月中国科学院发文批准建设。重点实验室聚焦“岩土工程灾变防控机制、地下空间利用与安全运维、近海岩土工程建造与服役”三大研究方向开展岩土力学与工程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研究,面向国际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致力于解决水利水电、交通、矿山、市政、能源、海洋与环境等多行业共性关键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
现因工作需要,经所务会研究决定,面向所内外招聘岩土力学与工程安全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1名,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3.具备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负责重点实验室室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保障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2.协助主任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重要活动、学术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3.协助主任做好重点实验室与上级主管部门等的协调,联络与沟通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任职要求
1.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含应届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熟悉科研院所规章制度与管理、科研工作,具有大型活动、会议组织、财务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协调和对外沟通能力;
5.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五、岗位待遇
按武汉岩土所有关规定,根据应聘人员学历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职级待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六险一金”(武汉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商业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将《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并注明申请岗位。应聘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初试,通过初试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应聘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3.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4.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处李老师
办公电话:027-87199240
附件下载:岗位应聘申请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hrsm.cas.cn/xwdt2020/zszp/zpxx_168106/202405/t20240517_716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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