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精神,结合我院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9名,为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人事科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8:00至25日下午16:3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一套)和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时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XX科医生张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通知未能送达,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医院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bcyz.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6830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附件2.2024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cmc.edu.cn/info/1051/116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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