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闻宣传和文秘工作人员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新闻宣传和文秘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文秘、新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年满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4年5月22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新闻宣传、舆情导控、信息文秘等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新闻宣传、文秘等日常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8:00前,把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书面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试及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新闻宣传和文秘工作人员薪资标准约3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4c1805fd-08a4-45a5-9acb-8aea2afba2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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