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是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现因集团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子公司及代管公司工作人员14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入职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统一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neijiang.gov.cn/)以及“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njxyjt.cn/)进行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至2024年6月2日下午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相关报名资料以PDF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邮箱670281738@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应聘岗位”(不进行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如下:
1.填写并提交《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附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彩色电子照)(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查询证明;
3.由原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5.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结果。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要求等,由兴元集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筛,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若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试
各岗位的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方能开考,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有并列的,中共党员名次排前。报考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一)面试时间:待定(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号、欠费停机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面试最终成绩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官网公示,对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兴元集团提出异议,最终解释权归兴元集团所有。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所有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兴元集团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工作受内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2-2223258。
十、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离职证明方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兴元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因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结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兴元集团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集团工作安排和调配。
十二、咨询电话、时间
咨询电话:0832-2201006
咨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招聘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kfq.neijiang.gov.cn/kfq/gsgg/202405/b2fc518079314f4eaafe7a2f08517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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