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人员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和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6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附件栏为非必填项,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并在附件栏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如实填报,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1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人。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508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4)。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龙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6月6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4.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5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8550305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4/5/27/art_1229260887_4238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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