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现公开招聘5名禁毒专职社工,派往各乡镇从事禁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5名禁毒专职社工,分别派往石柱县各乡镇从事禁毒工作,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6.同等条件下,一是退役军人优先,二是持有社工证书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社工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司法局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4年6月14日。
6.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6月5日(星期四至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联系人:马老师,岳老师;电话: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本科以上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查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将在飞驶特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手机APP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做不合格处理);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后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信息通知,未通过审查人员电话通知。
四、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我司信息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其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通过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包含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试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为不合格。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官网上公布。
(三)面试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凡应参加体能测试而未参加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待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考生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为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核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石柱县禁毒办安排的乡镇工作(定岗定位使用),拟聘用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石柱县禁毒办岗位安排,如不服从的,退回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试用期满转正后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待遇随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年限等动态调整。
六、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318118。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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