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控股”)创建于2023年10月,系海曙区国资中心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由海曙国投集团90%股权及广聚公司100%股权整合而成,获得AAA主体信用等级。公司着眼“落实区域战略”“推动产业发展”“优化民生保障”三大使命,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打造现代产业化集团先行者,争当新时代一流区属国企卓越范例。
目前,海发控股业务范围涵盖“片区开发、工业投资、工程建设、资产管理、产业投资、文旅开发、城市服务”七大板块,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在推进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任职所需资格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有一定的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岗位按已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或相似的专业,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决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2024年6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一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尺寸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丁老师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6月7日09:00-2024年6月14日17:00。
2、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资格审查结果以通知为准,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16:00,进入报名系统http://bm.nbohrs.cn/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可进入面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岗位要求内所需证书为准)、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
(四)面谈甄选
1、时间: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同地点举行。
2、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5确定笔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2、已取得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选择“2024年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4:6)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公司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由公司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后30日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司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11530;
监督电话:0574-89011318。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九)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报名相关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中的公告为准,其他网站等渠道转载均无效;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1:2024年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405/t20240531_11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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