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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3号)

共招12人,8个职位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4-06-14

工作地点:长春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

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 金融学院金融管理教研室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金融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专业。

2. 会计学院大数据审计教研室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审计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3. 经济管理学院现代物流管理教研室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采购管理专业。

4. 信息技术学院大数据技术教研室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专业。

5. 基础教研部体育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运动训练、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6. 财务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教师

(1)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1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专业。

7. 学生辅导员1

(1) 岗位级别:九级管理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3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男性,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门类)、政治学、社会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体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8. 学生辅导员2

(1) 岗位级别:九级管理岗位

(2)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 招聘人数:3

(4)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女性,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门类)、政治学、社会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体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技术支持电话:杨老师18302427500孟老师15804294774)

(二)报名时间。

1.序号1-6号岗位:2024年6月11日8:00—6月12日16:00;

2.序号7-8号岗位:2024年6月13日8:00—6月14日16:00。

(三)报名要求。

1. 凡有意应聘者请按网址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1) 身份证扫描件;

(2)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在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

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报考学生辅导员1和2岗位的考生需上传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3),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聘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3.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

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

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预留手机号码。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报名缴费。

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须进行缴费,费用标准为60元/人。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视为完成本次报名全部流程。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

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

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2025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https://www.cjgz.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31-80580309、805803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8030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主管部门电话: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本公告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xls

附件【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模板.doc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jgz.edu.cn/info/1181/55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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