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现面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择优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计划
本次比选共16个岗位,详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择优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择优比选面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区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区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在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应满相应服务年限,行政执法类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当在该类职位工作满5年;
3.除试用期当年外,其余年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与法院工作、检察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具有择优比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与报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情形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择优比选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等6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
区法院、区检察院面向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与单位推荐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比选人员根据对应岗位性质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电子和纸质版);
2.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④本人撰写的宣传、调研等工作实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本人获得的荣誉及奖励(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区法院、区检察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综合评价环节。本次比选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4日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
区法院401办公室、区检察院401办公室
(三)适岗评价
区法院、区检察院组织评审,根据个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全面评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行和岗位匹配度。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司法警察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按照适岗评价评分高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适岗评价时间:2024年6月19日-21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以及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比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比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职位需求综合考量,将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用人选。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用人选名单在洪泽政府网站、洪泽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区法院、区检察院对拟选用人选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按照服务年限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形的,由比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
四、比选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比选政策咨询电话:0517-83589868(区法院)、0517-87282438(区检察院)
(二)监督举报电话:0517-87113010
(三)信息发布网址:洪泽发布微信公众号
洪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本简章由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区法院、区检察院2024年度择优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区法院、区检察院择优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ongze.gov.cn/col/4184_558381/art/17144928/1717136969054IWyred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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