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部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招聘岗位: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师
招聘人数:择优入取,人数待定
二、岗位职责
(一)美育教研室教师
1.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艺术学理论/音乐学/戏剧学/美术学/主持等美育课程。
2.参与组织学校重大文艺演出等艺术活动,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校内外重大美育活动的艺术指导工作。
3.负责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比赛,负责创作、培育原创性美育项目参加黑龙江省和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评选工作。
4.负责美育相关社团建设和实践指导工作。
5.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军事教研室教师
1.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军事理论、国防教育等军事相关课程。
2.参与组织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组织国防体育运动和重大赛事等工作。
3.负责“国防教育月”等军事教育相关活动的指导工作。
4.负责军事教育相关学生社团建设和实践指导工作。
5.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研室教师
1.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课程。
2.负责组织开展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帮扶、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活动月”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的指导工作。
4.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学生社团建设和实践指导工作。
5.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美育/军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3.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交流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并能够熟悉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提供信息不真实,应聘过程中出现诚信不端行为的。
6.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7.逾期不能报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报名具体要求
(一)美育教研室教师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类(二胡、琵琶、小提琴)、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教育)、美术学类(摄影、中国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
4.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艺术院校,具备较强的相关专业理论及教学基础,能够开展大学美育课程教学及研究、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5.具有高水平艺术演出经验,具有学校美育及艺术活动组织和管理经验。
6.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军事教研室教师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应为与我校学科相关、相近的专业或军事学、教育学、哲学等专业。
4.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5.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储备,能够胜任国防教育工作。
(三)心理教研室教师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心理学相关专业。
4.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5.有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能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工作。
五、准备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专职教师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经过所在学校认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不提供)。
3.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六、招聘程序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新进青年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青年教师选聘的补充细则》相关规定要求,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人员组织面试及试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议并公示;
(五)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七、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执。
联系人:张彬
办公电话:0451-82519587
八、相关待遇
1.学校本轮招聘岗位性质采取事业编制或合同Ⅰ类引进。
2.职称评聘按照《本科生院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学为主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文件执行。
3.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可直聘高级职称。
4.学校事业编教职工子女可直接入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幼儿园、哈工大附中哈工程校区(含小学部、初中部)。
九、其他说明
1.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表单的文件名均需按“应聘美育/军事+姓名+毕业学校”的格式命名。
2.本招聘有效期至2024年6月18日。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师应聘申请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ugs.hrbeu.edu.cn/_t209/2024/0605/c2821a32618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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