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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6月招聘3名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告

共招3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2024-06-16

工作地点:赣州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崇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承担教育、监督、管理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县林投公司)和县鼎兴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职责。为配齐配强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要求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专业、学历及岗位其他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法律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工程建筑类、中文类等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66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66后出生);

4.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5.同等条件下或成绩相同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审计职业资格证书、建筑类相关资质证书或者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666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崇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公务大楼308室,咨询电话:0797-381667519917171315,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邮箱:cyjwzzb320@126.com);

3.报名资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将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发至邮箱cyjwzzb320@126.com,考察时看证件原件)。现场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和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要求到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622日上午900-1100(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县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考察组,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笔试和面试结果均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因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入围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经报市纪委市监委审核备案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纪委县监委网站、“清风崇义”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试用,岗位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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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3名工作人员均为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县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待遇(含“五险两金”、工会福利、防寒降温补贴、生日福利等),按照县属国有企业有关规定确定薪酬福利。试用期工资按照核定工资的80%发放。

附件1:崇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崇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_Gx0cLzubkEzvKOm_hl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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