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化工学院拟公开招聘本科教学秘书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学院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教学常规管理与协调工作、考试与成绩管理工作、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学档案保密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
3.完成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2024届硕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起点,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制药工程和生物工程相关专业;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
5.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4年7月3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公开招聘本科教学秘书(2024年6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7月4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
化工学院:0592-6162300。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obs.hqu.edu.cn/info/1014/57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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