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报高山学校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2181.SZ)与广州高考复读行业头部企业高山学校联合创办,是一所专注于全日制高考复读的全日制高品质学校。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省招生,打造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全日制高考复读学校,创建广东省首个全日制高考复读学校园林式校区。
我校目前实行“一校三区”机制,校区分布在越秀、荔湾、花都。其中,花都校区坐落于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毗邻芙蓉嶂景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湖水相映,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我校现诚聘高中教师、高中班主任,期待更多优秀应往届毕业生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高中各科教师共20人,涵盖以下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招聘高中专职班主任共15人。
二、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高中各科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强烈的责任心,认同学校理念,服从学校安排。
3.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科目相关,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需在聘用后的一年内取得。
4.熟悉高考、熟悉该学科知识框架;教态自然大方,普通话标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二)高中专职班主任
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
2.所学专业不限。
3.细心踏实、注重细节、责任心强、善于处理琐碎的事情;
4.热爱教育事业,对高中生的高考备考、生活和心理有了解;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强,有活动策划或教育经验者优先,能适应灵活的工作时间。
四、薪酬待遇
1.教师薪酬遵循“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质多得”的原则,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年薪13-20万,后续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学历、教学教研能力等因素调薪。班主任年薪9-12万。
2.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学校提供食宿。单人单间,含空调、独立卫浴等;享受高品质膳食,包午晚餐。
4.根据学校安排享受寒暑假。
5.培训体系完善,提供在职带薪培训。
6.提供班车往返市中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基本证件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件证书)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alp1997@126.com,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高校人才网”。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学校用人要求者,我校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报名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面试流程
(一)高中各科教师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258号新都会大厦4楼 高山学校。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10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5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成绩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258号新都会大厦4楼 高山学校。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可结合多媒体设备进行试讲。
3、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高中专职班主任
面试共两轮:一轮HR面试,二轮模拟班会试讲。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签约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则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0-81307099 13802910884 陈老师
邮箱:alp1997@126.com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258号新都会大厦4楼(越秀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9号(荔湾校区)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花都校区,筹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