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力度,扎兰屯市计划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引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校园引才”共设置招聘岗位6个,计划引进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扎兰屯市“校园引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届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6年6月20日至1988年6月20日(不含)期间出生。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10.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才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至17:00(共一天)。
2.报名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大食堂三楼创新创业学院301教室。
3.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线上报名渠道。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填报《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同报名工作同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大食堂三楼创新创业学院301教室开展,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同一面);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贴有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的《报名表》;
4.带有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等信息的《在校证明》(由本学院或学校加盖公章);
5.带有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等信息的结业成绩单(由本学院或学校加盖公章);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材料。
报名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校园引才”小组安排初步面谈工作。综合资格审查和面谈情况,按照不超过每个岗位引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工作在高校直接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具体由“校园引才”小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2.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主要采取“专业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算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成绩=报名人员研究生就读期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分(某项所修课程如不是百分制则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专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的人岗相适评估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人岗相适评估实际成绩(未进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高者优先,成绩都相同的由考官组进行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5.人岗相适评估通过后,引才单位与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现场签订《校园引才就业协议》。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在高校当地三甲医院进行,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政审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聘用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拟聘用人员中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名职位要求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引进
1.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扎兰屯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lant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件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校园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5)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
正式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落实事业编制,享受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引进人才服务期制度。引进人才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在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扎兰屯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扎兰屯市“校园引才”岗位需求表(1).xlsx
附件2:2024年扎兰屯市“校园引才”报名表.docx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校园引才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halantun.gov.cn/News/show/1236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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