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搭建筑巢引才平台,吸引有志于双柏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回流,经研究,决定启动双柏县2024年优秀教师“回巢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一)在双柏县外工作的双柏籍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在双柏县外工作的、其配偶或家属在双柏县工作或属双柏籍的非双柏籍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回引条件
(一)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进入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年龄条件: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中: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历在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调出。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工作成效显著,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引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回引方与应聘方在达到回引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回引原则。回引方对符合考察回引资格条件的应聘教师,根据考察情况、教学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引人员。
四、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由县2024年公开回引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回引对象、体检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双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如下:
1.调动申请(需加盖调出学校公章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动证明材料)1份。
2.《双柏县2024年优秀教师“回巢计划”报名表》(附件1)1份。(下载链接见文末)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5.最高学历证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7.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份)。
8.教师招聘录用审批表、教师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9.近三年教学成绩情况和履职考核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命名为“XXX教师回引报名材料”发至邮箱781320271@qq.com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县2024年公开回引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考察对象。
(四)考察。由县2024年公开回引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岗位业绩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回引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
(五)拟定回引对象。根据综合考察、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拟定回引对象。
(六)体检和办理调动。体检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回引教师聘用后限制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县外或参加各类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在报名及提交材料过程中无编造、隐瞒、夸大事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六、纪律要求
(一)中共双柏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公开考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回引工作公开、公正。
(三)资格审核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如在回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回引资格。
(四)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2024年公开回引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双柏县教育体育局0878-7711049
联系人:赵老师13987893591杨老师15398788481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双柏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8-7711896
附件:双柏县2024年优秀教师“回巢计划”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xshb.gov.cn/info/1621/44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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