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我区决定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四川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其中,报名者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若任职则自愿放弃现有身份。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为人先、开拓进取,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专业条件
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经验等要求,详见《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岗位表》(附件1)。
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仍在试用期的;
8.其他不宜报名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聘岗位
详见《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18:00。
2.报名资料。基本资料:《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电子版免冠蓝底证件照,其中《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本人亲笔签名、加盖手印后制作扫描件。竞聘岗位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邮箱。
邮箱主题请注明“竞聘者姓名+竞聘单位名称+竞聘岗位名称+竞聘岗位编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综合测试
1.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将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2.面试。在面试开始之前,通过履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请现场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确认。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面试方式根据选聘需要合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7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实地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社会信用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考察其政治品质、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六)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不唯分取人。按照相关程序研究或经考察后,认为某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选聘。
(九)任前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企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人员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五、管理机制
此次选聘的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年度、任期考核和评价,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和履职保障,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其薪酬高低。任期内未达到目标责任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不接受调整岗位的,视为同意自动离职。选聘人员如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如聘用期满、工作成效突出且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区管国有企业内交流或提拔使用。
六、此次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35-2827053(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835-2637376(区财政局)、18753545693(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七、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附件1: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雅安市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1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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