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为我区全方位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开展体制内人才回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回流对象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干部。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需为省内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本人具有阳泉市常住户籍;
2、本人非阳泉市户籍,但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为阳泉市常住户籍或在阳泉市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进入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是已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6、干部档案存疑的;
7、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不予回流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方式
按照“编制空缺、人岗相适、平行对口、服从调剂”的原则,回流人员统筹安排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般应在我区服务不少于5年。
四、回流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期间)。报名邮箱为jiaoquhuixiang@163.com。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并进行扫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所在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公务员登记表》(含参公人员);
3、《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5、2021、2022、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
6、《阳泉市郊区体制内回流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及承诺书(见附件2);
7、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回流证明(见附件3),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须同时加注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回流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2、3、4、5项材料需组织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随报随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回流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
区委人才办统筹安排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着重对拟回流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后,择优回流。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回流资格。
(五)公示
在适当范围内对拟回流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一)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以及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工作将贯穿回流工作全过程,经综合考察,进入考察的人选不符合我区职位要求的,可以取消该考察人选回流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本次人才回流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353—5672919
附件1阳泉市郊区2024年度体制内人才回流报名表.xlsx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同意回流证明.doc
阳泉市郊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qjq.gov.cn/jqsy/gggs/202407/t20240701_1917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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