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下设继续教育学院(乡村干部技能学院),秉承“好课程、好师资、好服务”办学理念,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乡村振兴培训、师资培训、干部培训、职企培训和社区老年教育等工作,致力于打造“丽职培训”“丽职培优”“白云乐龄”三大继续教育品牌。
因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详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干部技能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
2.热爱继续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意识。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抗压能力,善于沟通,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国有企业等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报名二维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联系人:包老师
咨询电话:0578-2292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后续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笔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超过1:5的,按照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不足1:5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包括抗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限为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比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比选人员名单。进入比选名单但未录用人员,在本年度人员空缺的情况可直接录用。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继续教育学院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派遣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将不予以录用。工资参照《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丽职院办[2022]14号)文件精神执行。正式录用后实行绩效考核发放薪酬,年薪8-12万元,优劳优得,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午餐补贴及相关福利。
服务期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考公考编录取除外。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相关岗位要求的时间点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9日
附件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干部技能学院)2024年夏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干部技能学院)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lzpx.lszjy.com/2024/0701/c865a6653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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